第四十一章 两脚羊-《茅山禁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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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当家的,这臭瘸子今儿可太出格,先是敢偷着挖洞逃跑,紧接着就是把他捆起来仍不老实。

    不知他使了什么手段,弄惊了马,差不点儿把整个后院都给捣乱。

    常言道,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。

    只怕你要是再纵容他,不彻底除了这个祸根,将来其余的杂役们都跟他学去,到时候当家的可该如何是好?”

    恶婆娘一边给这黑汉子分析着利弊,一边面色阴毒的起了杀心。

    “当家的,今儿那两个道士已经找上了门儿。

    我瞧着,那两个道士亦不是个善茬。倘若再留着这臭瘸子,只会给咱们惹祸上身。

    当断不断,必受其乱。这个臭瘸子留不得。得杀!”

    黑汉子肉脸一横,已经被这毒妇说动了心思。

    他皱着眉头,默默沉思片刻。然后认同般的重重点头。

    “对,留不得!”

    只见这黑汉子突然站起身,然后冲着杂役们大声挥喊道。

    “把那臭瘸子给我带出来,今天晚上,咱们连夜杀‘羊’。你们一个个都睁大了眼睛给我仔细的瞧着,以后是想做人还是想做羊,全都看你们听不听老子的话!”

    ‘杀羊’,这两个字说的是何其隐晦。

    早在南北朝时期,连年战乱,百姓们穷困潦倒,易子而食。自那时起,便有把人称作为‘两脚羊’的说法。

    羊是四条腿的,而人是两条腿的。以人为羊,那就是“两脚羊”是也。

    其实,不仅仅有“两脚羊”。年轻的女子丰满多汁,被称为“不羡羊”,意思是年轻的女人肉的鲜美程度,让你吃了忘记羊肉的鲜美;小孩子更是皮细肉嫩,所以叫“和骨烂”;老年男子皮糙肉燥,所以叫“饶把火”。

    这黑汉子口口声声称的是杀羊,而不是杀人。

    难不成,他还想要将我的尸体烹熟熬汤,填饱肚囊不成?

    这一瞬,我顷刻间懂得为何旅店里所有的杂役,他们从头至尾都是如此的麻木,从不反抗。

    这黑心鬼夫妇,他们的可怕程度,远远比我想象的要更加血腥骇人。

    此时,我再次回想起黑汉子他那尤其夸张地肥硕身材,我的浑身上下不禁冒出了一身的冷汗。

    即使是这槟水城里的百姓生活富足,能够长出这么一身肥肉的人还真是不多见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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